《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下发给各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银发〔1999〕281号)现已废止。
二、各行办理信贷业务时,不应再查验借款人贷款卡的有效性。
三、我行指定受理贷款卡业务的商业银行网点停止受理贷款卡申办、年审、变更、挂失等工作。
四、我行不再受理贷款卡的查询、迁移、注销、修改密码等相关业务申请。
特此通知。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