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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投诉指引

 字号 文章来源: 2024-04-12 17: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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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信投诉方式

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起投诉,并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

(一)现场投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2楼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信函投诉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

收件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联系电话:(0755)25590240

邮政编码:518001

二、征信投诉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信息主体投诉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或者本机构盖章)的《征信投诉申请单》(附件1)。

2.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3.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投诉

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提供“信息主体投诉”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参考附件2)。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5)25590240,分机号:1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注:

1.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工商注册地在深圳的被投诉人具有管辖权。

2.投诉人应当实事求是,对陈述事实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投诉人捏造、歪曲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冒名投诉或者隐瞒代理的关系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应当终止办理投诉。

附件:1.征信投诉申请单.docx

      2.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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