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一、清理规章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深圳中支根据《条例》的规定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等工作。深圳中支在2007年底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初稿基础上,审核确定了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深圳中支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机构与职责,深圳中支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政策要求的项目、统计与报表、各类公开信息及便民服务类信息等。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原则性规定、公开形式、监督方式以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和程序等内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深圳中支以便于客户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深圳金融信息网(www.szjr.net)公开,公众可通过此途径查询深圳中支各项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指引、依申请公开流程及各项规范性文件等。深圳中支政府信息中的外汇管理信息同时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www.sz.gov.cn)”网页及时公开。 此外,深圳中支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手册,详细介绍了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指引、依申请公开流程、机构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这些手册放置于深圳中支办公大厅,方便群众取阅。深圳中支还利用办公场所公共触摸屏、宣传资料、政策培训宣传会议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经常项目管理处同时利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场所张贴宣传资料、公开专栏、公示牌、法规宣讲会、政策答疑会、“定期回访”、现场咨询等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 2008年6月深圳中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化: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宣传栏、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手册等。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圳中支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各项业务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如将假币辨认知识讲解、诚信兴商宣传等业务宣传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范围,在政策咨询会、授课讲座、专题活动中,全面宣传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事项。 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深圳中支于2008年8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单位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培训,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外服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深圳中支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深圳中支机构职责和设置、深圳中支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深圳中支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政策要求的项目、可公布的统计及数据报告、便民服务方式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方式 2008年,深圳中支采取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深圳金融信息网(www.szjr.net)公开;二是编印政府信息公开手册,详细介绍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指引、依申请公开流程、机构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该手册可于办公场所免费取阅;三是部分外汇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www.sz.gov.cn)”网页公开;四是利用办公场所公共触摸屏、公示牌、利用法规宣讲会、政策答疑会、“定期回访”、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深圳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深圳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深圳中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深圳中支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并不断规范。但作为一项新的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仍需要不断完善,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和公开力度有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拓宽等。 下一步,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便利公众进一步了解人民银行职能。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途径,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落实,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中支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