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深圳中支坚持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强化金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开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并取得了实效。 一、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2010年,深圳中支以便于公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网络优势,打造网络平台,全面、及时公开信息。 一是深圳中支子网站平稳运行。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深圳市中心支行子网站(以下简称:深圳中支子网站)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1年2月底,深圳中支子网站发布各类信息超过134条,政务公开栏目信息84条。二是深圳中支在全国首推网络化反假币宣传工作站,以语音、视频等多媒体技术为支持,普及人民币及其他多币种票样和防伪知识。目前,深圳网络化反假宣传工作站已覆盖各大银行人流密集的营业网点。三是深圳中支搭建了深圳金融网,便利与金融机构沟通。四是深圳中支在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外管局深圳分局子网站,发布信息超过112条。 二、改善服务,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 深圳中支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规范办事流程和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深圳中支服务大厅分散在四个地方,本行大楼主要办理营业部业务、经常项目下进口付汇核销等业务,同时承担综合服务窗口功能,如个人征信查询、司法协助查询等;外管局办公点主要负责资本项目、国际收支项目等业务办理;平安银行大厦承担出口核销业务办理;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则将与其他机关业务关联性强、适宜集中办理的企业电子口岸电子认证、出口核销备案登记等项目纳入大厅管理。虽然分散在不同地点,但深圳中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的原则,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努力打造透明、高效、便捷、文明的窗口服务。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2010年深圳中支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各项业务宣传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深圳中支通过新闻宣传协调会、通气会和电话会等宣传活动,积极进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和政策宣讲;以深圳市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为契机,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开展了“安全支付、畅享大运”深圳市支付系统暨银行卡宣传、“珍爱信用记录、打击空头支票”的票据法律知识宣传、支付结算业务竞赛等多项活动,对支付结算业务政策及相关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普及金融IC卡;与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经济犯罪、反假币专题活动,预防经济犯罪,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与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法制办联合举办“12.4”法制宣传日专题活动,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深圳中支于2010年11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单位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深圳中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深圳中支机构职责和设置、深圳中支政务公开指南、深圳中支制定规范性文件、深圳中支实施的依法行政事项、深圳市金融统计数据、便民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告、其他业务信息等9大类信息,共计84条信息,其中: 1、机构职能和设置4条; 2、政务公开指南3条; 3、规范性文件28条; 4、依法行政事项7条; 5、金融统计数据11条; 6、便民服务3条; 7、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8、公告3条; 9、其他业务信息24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 2010年,深圳中支采取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深圳中支子网站(http://shenzhen.pbc.gov.cn)、深圳市政府在线(www.sz.gov.cn)、深圳金融网等网站公开;二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手册,详细介绍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指引、依申请公开流程、机构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该手册可于办公场所免费取阅;三是利用办公场所公共触摸屏、公示牌、业务手册、便民卡等向公众公开业务信息;四是利用法规宣讲会、政策答疑会、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金融知识和信息;五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各类重要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深圳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深圳中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深圳中支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并日益规范。下一步,深圳中支将重点推动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便利公众进一步了解人民银行职能和金融知识。二是进一步发挥子网站作用,使其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平台。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落实,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等。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中支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查阅信息或对深圳中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深圳市中心支行子网站下载申请表格。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