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深圳中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以及人总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央行履职与公众关切的问题,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工作,完善平台建设,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外公布新制定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对外执法事项,制定权力清单,落实简政放权要求。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自身具体职能与需求,对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深圳中支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设置,尤其是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调整,提高了子网站政务公开与公众服务职能。 三是适应征信与支付结算业务咨询需求的增加,在深圳辖内12363金融消费投诉咨询热线下新增两条咨询专线,分别接受征信与支付业务的专业咨询,有利于公众更便捷地了解相关政策与信息。 四是召开政策宣讲会,解读相关政策与热点,使媒体与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深圳中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全面的公开法定公开信息,不断探索、丰富其他主动公开信息。2015年,深圳中支主动公开了机构简介、行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工作动态、金融数据、区域金融、金融知识、办事指南、公告信息、政务公开等相关信息,共105条。涉及征信管理、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发行、黄金市场、国库现金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通过子网站发布的信息66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包括深圳中支子网站(http://shenzhen.pbc.gov.cn)、深圳金融网(http://11.90.200.1/)、“金融公益”微信公众号平台。二是充分利用对外办公场所,利用办事窗口,对外履行公开义务。三是通过专题宣传活动、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公众宣讲业务常识。四是利用新闻媒体、新闻通稿等形式公布各类重要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深圳中支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其中,以现场提交的申请1件,以电子邮件为方式提交的申请9件。 二、办理情况 对公民和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圳中支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并及时答复;涉及第三方的信息,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深圳中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6件,因政务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起。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深圳中支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并日益规范。下一步,深圳中支将重点推动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挖掘子网站潜力,充分利用现有栏目。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扩大公众宣传面,更快速宣传人民银行职能和金融知识。三是继续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优化窗口服务。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中支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查阅信息或对深圳中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深圳市中心支行子网站下载申请表格。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01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