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深圳中支根据《条例》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1月和7月,深圳中支在旧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分别开展目录更新工作,并将更新的目录通过深圳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添加了最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2009年统计数据和报表,并及时删除了已经废止的文件。 二、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2009年,深圳中支以便于公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 目前,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深圳金融信息网(www.szjr.net)公开,深圳中支政府信息中的外汇管理信息同时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网页及时公开。同时,深圳中支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手册,详细介绍了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这些手册放置于深圳中支对外办事大厅,方便公众取阅。深圳中支还利用办公场所公共触摸屏、宣传资料、政策培训宣传会议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2009年深圳中支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各项业务宣传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深圳中支举办了2009“评信通”杯诚信兴商宣传,金融IC卡宣传等活动,通过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专项通报会、政策答题、政策宣讲,在地铁站口制作精美广告灯箱,在户外广场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深圳中支政府信息中的法律法规政策,向公众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宣传了相关金融知识。 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深圳中支于2009年10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单位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培训,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深圳中支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深圳中支机构职责和设置、深圳中支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深圳中支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政策要求的项目、可公布的统计及数据报告、便民服务方式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方式 2009年,深圳中支采取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深圳金融信息网(www.szjr.net)公开;二是编印政府信息公开手册,详细介绍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指引、依申请公开流程、机构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该手册可于办公场所免费取阅;三是外汇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www.sz.gov.cn)”网页公开;四是利用办公场所公共触摸屏、公示牌、利用法规宣讲会、政策答疑会、“定期回访”、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深圳中支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通过信件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相关事项查询。 二、申请处理情况 申请人提出的上述事项均为深圳中支已经主动公开的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事项,根据便民原则,深圳中支在规定期间内向提出人反馈了相关政务信息,并邮寄了深圳中支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手册”供其查阅。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深圳中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深圳中支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深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并日益规范,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拓宽等。 下一步,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便利公众进一步了解人民银行职能。二是进一步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途径,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尽快开通深圳中支子网站。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落实,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等。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中支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