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银发〔2025〕17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服务深圳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深圳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银发〔2024〕18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4〕337号)等文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关于统筹做好深圳绿色金融大文章 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金融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举措,健全完善绿色金融组织管理体系、产品服务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质效,助力深圳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统筹做好深圳绿色金融大文章 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pdf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