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我行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清理,决定废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卡受理市场的通知》(深人银办发〔2006〕95号)等11份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结合清理情况,我行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公布。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1份).pdf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2021年9月更新).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