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现阶段金融监管工作需要,有效提升法治央行建设水平,近期我行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2份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结合清理情况,我行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更新(见附件2)。现将清理情况和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并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份).xls
2.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8月8日更新).xls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