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我行对200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实施细则》(深人银发〔2019〕121号)等84份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继续有效;
- 《关于印发
<深圳市银团贷款指引>
的通知》(深人银发〔2006〕8号)等39份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深圳市银团贷款指引>
- 《关于印发
<深圳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的通知》(深人银发〔2010〕159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自行失效。
深圳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结合清理情况,我行对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了动态更新,现将更新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继续有效的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021年3月18日 |